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为河南省教育厅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
1.主要职责
(1)参与拟订全省教育考试事业发展规划和考试招生政策; 开展教育考试招生科学研究, 组织相关考试的命题工作。
(2)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和普通中专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和招生来源计划管理。
(3)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含统考科目和选考科目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承担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及外语等级考试等非学历教育考试工作。
(4)负责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和普通中专招生录取的事务性工作。
(5)负责全省教育考试安全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考试招生违纪舞弊事件。
(6)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考试。
(7)完成省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
(1)综合处
承担日常办公、协调等工作;负责党建、党务管理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后勤、人事、 财务和老干部管理等工作。
(2)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汇总并公布招生来源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组织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评卷及录取工作;承担高考综合改革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3)研究生教育招生考试处
承担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工作;承担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
(4)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承担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汇总并公布招生来源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组织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考试、评卷和录取工作;承担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考务工作; 承担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全国计算机及外语等级考试等非学历教育考试工作。
(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处
承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编制自学考试计划、确定主考学校,组织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评卷、考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 承担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笔试)的考务工作。
(6)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参与制订高中阶段招生的有关政策; 承担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编制普通中专招生来源计划;组织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
(7)信息科技处
承担考试招生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考试招生信息的采集、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网上报名、评卷、录取的信息安全、系统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 承担考试招生科研管理和评价分析工作。
(8)命题制卷处
承担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专升本、 对口升学等省统考科目命题工作; 承担国家和省统考试卷的监印工作; 承担命题队伍建设、题库建设和管理工作。